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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专家提出稳定低生育率对策

2000-03-18 来源:光明日报 范 又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进入90年代以来,我国人口的生育水平持续走低,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步降到更替水平以下,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千分之十以下,1999年降到千分之八点七七,这表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局面基本形成,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,已成为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重大新课题。近日,在中国人口报社举办的“中国的低生育水平——现状与未来”研讨会上,在京部分人口专家学者,就这一课题进行了热烈讨论。

专家们认为,把人口生育水平降下来固然很不容易,而要稳定住低生育水平更不容易。据分析,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的主要困难是:我国虽然实现了由高生育水平向低生育水平的转变,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,还存在人口继续增长的势能;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,有松劲思想;在由高生育率向低生育率转变的过程中,计划生育工作和政策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,因而产生反弹的可能性也比较大;地区间生育水平还很不平衡;与低生育水平相适应的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环境尚未形成。

怎样才能有效稳定低生育水平?专家们提出:

最关键的是要使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对我国的人口形势有清醒的认识,要充分看到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,21世纪我国最大的人口问题仍然是人口数量问题,稳定低生育水平,最终达到人口适度发展,还需要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,任务十分艰巨。

要稳定低生育水平,必须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。生育水平已经较低的地区不可放松;生育水平仍较高的地区要继续努力,但不能急于求成,不能违背计划生育工作规律。

东部地区控制人口的成功经验要向中西部地区推进,中西部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多孩率高发地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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